一、中心简介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,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为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教育部依法治教工作要求,提升四川并辐射带动我国西南地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,教育部政策法规司、四川省教育厅、四川师范大学三方决定合作共建“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”(以下简称中心)。
(一)中心定位
中心是教育部在西南地区设立的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,也是四川省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专门机构。教育部政策法规司、省教育厅、四川师范大学签署合作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的三方协议。协议提出,通过3至5年的努力,把中心建设成为立足四川、辐射西南、面向全国的青少年宪法及法治宣传教育基地、青少年法治教育人才培训基地、青少年法律援助基地、教育与法治协同创新智库,即“三基地一智库”,为中国西南地区青少年宪法及法治教育提供有力支持。
(二)中心建设
中心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——“天府之国”成都的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,占地面积近1000平方米。中心硬件建设在功能与布局上充分体现互联网、信息共享、可视化再现等现代科技元素,软件建设在满足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、教育、培训的基础上,尤其突出宪法教育、宪法宣传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主导地位与基础地位,专门设计了宪法与法治文化长廊、宪法大讲堂两个独立的单元板块。
二、中心职能
(一)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理论研究;
(二)组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;
(三)举办青少年法治教育骨干队伍培训;
(四)开展青少年法律援助;
(五)受教育部行政部门委托,开展教育领域地方性法规、规章、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调研、咨询、论证、草拟、评估等工作;
(六)承担教育部、四川省教育厅等委托、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三、中心成立
2018年10月25日,教育部、四川省教育厅与四川师范大学共建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揭牌成立。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、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冯键,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张澜涛、丁任重(时任四川师范大学党委书记)、校长汪明义、副校长张海东出席仪式。揭牌仪式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王家勤主持。
邓传淮、张澜涛、汪明义分别代表教育部、省教育厅与四川师范大学签署了《关于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的协议》。邓传淮、冯键、张澜涛、丁任重、汪明义,及省委宣传部、省依法治省办公室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、省司法厅、省高级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领导共同为“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”揭牌。
邓传淮一行还参观了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律师事务所、知识创新与产权保护实验室、综合办公室与校园法庭。邓传淮在参观时说到,“川师大作为一所综合性师范大学,人才济济。法学院作为一个年轻的学院,有现在的成绩非常了不起。”他对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的筹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,并对中心未来的建设规划表示认可,希望川师大在此基础上加快法学院的学科建设,使教学与科研工作上升到更高的水平。
邓传淮说,此次到川师大调研,感受到了川师大党委和行政对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建设的高度重视,川师大对中心的建设和投入不仅实实在在,还体现了专业性、实践性、创新性,体现了师大人的用心、用情、用力!邓传淮指出,全国教育大会刚刚胜利召开,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专门指出,要推进依法治教、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校,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,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。总书记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给予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。四川省是我国资源、经济大省,也是人口大省,普法责任重大、任务艰巨。近年来,四川省教育厅全面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成果显著。四川师范大学办学历史悠久、内涵深厚,建校70多年来,在法学、教育学、心理学及巴蜀文化研究等方面形成了鲜明优势,今年全力组织承办四川省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辩论赛决赛,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丰富营养、提供了有力支持、注入了强劲动力。他对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期望:一是突出宪法教育,练好内功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中央对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给予了高度重视,我们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,全力办好四川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活动;二是勇于主动作为,再立新功。希望中心认真分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特点、规律和需求,及时发现新问题、凝练新做法、推广新经验、取得新成效;三是坚持常态长效,久久为功。成立中心,是一个全新的起点,希望中心一以贯之谋发展,始终保持饱满的创业干事热情,持续用力、善作善成,打造出富有自身特色和地方特点的法治教育品牌,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应有贡献。